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序应对意外作业事故的发生,减轻冰雹、干旱、森林火灾所带来的损失,宾川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作业的时段:2022年1月—12月。
二、作业影响区域:宾川县辖区范围。
三、作业用武器装备:BL-2型人工影响天气专用火箭、三七高炮。
四、发现故障弹药或弹药残骸的处理:发现未爆炸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弹头或未完全燃烧的人工增雨防雹弹残体,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所和宾川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处理故障弹,以防发生意外。弹药残骸下落后对环境没有污染。
五、请当地及其周边群众注意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在作业现场逗留和围观。群众要自觉保护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的财物和设备,若发生破坏和损害作业点设备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处理。
联系电话:宾川县气象局 0872-7142722
特此公告。
宾川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宾川县融媒体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联系人:鸡足山云南绿品
手机:400-6120-168
邮件:21869708@QQ.COM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华苑路279号盘龙云海社区鸡足山办